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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索 | 把握四个关键,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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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高水平高质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,是新时代杭州建设世界名城与乡村振兴良性互动、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的必然要求。当前,《杭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
高水平高质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,是新时代杭州建设世界名城与乡村振兴良性互动、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的必然要求。当前,《杭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)》已提前完成,农村在生态保护、基础设施建设、美丽乡村创建、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。
在此背景下,进一步着手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长效机制,是确保杭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,继续实现全省、全国示范的必然要求。下一步,杭州市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长效机制的关键在于:妥善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中面临的“做哪些事”(内容)、“如何做事”(机制)、“钱从哪来”(资金)、“由谁来做”(主体)四方面问题。
注重“四个平衡”,解决“做哪些事”
注重现代风貌与乡土特色平衡。运用杭州乡村特色的符号元素和建筑选材,把粉墙黛瓦、小桥流水、枕水而居的江南特色展现出来,实现村庄景观设计、建筑风格与地域特征、村庄肌理、历史文脉等协调统一。
注重环境整治与产业发展平衡。坚持以“美丽乡村建设到哪里、产业项目发展到哪里”为原则,配合环境提升大力发展乡村休闲、体验、运动、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;借鉴淳安下姜村自然农法理念,力推绿色生态农业;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,在守牢“三条红线”基础上大胆创新,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经营性建设用地保障。
注重示范引导与连片发展平衡。各区县(市)在提升农村环境过程中,应合理配置资源,正确处理精品村与边缘村关系,从土地统筹、产业联动等方面探索强村带弱村的多元机制。
注重设施建设与运维管护平衡。各地应抓紧研究出台农村环境设施运营管理办法,加大运维资金投入并纳入政府农村环境提升专项资金范畴,确保运维经费有保障;探索政府区片管理、社会协同参与、企业微利运营的运维方式,确保运维可持续。
加强“共建共治”,解决“如何做事”
健全部门协同机制。建议借鉴余杭等地做法,在区县(市)成立全域美丽建设办公室统筹美丽乡村与美丽城镇建设,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划、资金、建设时序、运维等方面的协调联动。
建立政府与央企、国企协调机制。市区两级政府应加强同电信、电力、铁路等单位沟通,就线杆迁移、铁路桥涵洞等事宜尽快制定专项改造方案;应坚持改造资金由产权单位及产品供给单位自筹解决为主,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。
健全制度保障机制。建议市级层面出台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条例》,对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提供法治支撑;区县(市)以此为指导,结合地方实际从组织领导、资金拨付、推进程序、运维方式、监督考核等方面系统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实施意见;村级层面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,细化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条款,增强可操作性与约束性,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保驾护航。
完善科技支撑机制。以数字乡村建设为依托,完善全市基层治理四平台与农村环境保洁、设施运维等信息有效衔接,加强环境信息反馈移动终端App开发,确保环境信息及时接受、归类、处理、分析、处置;依托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技术优势,探索建立乡村智慧环卫大数据监督管理系统,实现收、运、存、处各环节智能化管理;推进“雪亮工程”建设,安装智能监控、GPS 定位系统等设备,即时监控不文明环境行为。
统筹多方资金,解决“钱从哪来”
加大市区县(市)两级财政投入力度。建议出台规范性政策文件,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资金专项;在省管县体制下,逐步探索提高市级资金配比,推进市域一体化建设;区县(市)以五年为周期,在测算总体建设规模基础上,根据 GDP 与财政增幅,确立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资金增长机制。
壮大农村集体经济。进一步深化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相关举措;大力发展物业联建、留用地开发、新型产业等增强集体造血功能;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、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,鼓励集体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、废弃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;探索设置“郊野单元控规”规划,破解乡村产业融合用地难问题。
文章来源:《农村经济与科技》 网址: http://www.ncjjykjzz.cn/zonghexinwen/2020/0821/578.html